2012年2月3日星期五
何事纷扰只为“狗”?
老一辈的人或许还记得,上世纪六十年代,那部轰动一时的电影——《刘三姐》。刘三姐所唱的山歌中,有不少“一针见血”的唱词,也多次提到“狗”事。当财主莫老爷的管家由于“请”不动抗租的“李老头”,而挑明他是冲着刘三姐而来时,不畏强权的刘三姐便上前抢白道:“山中老虎都见过,难道怕你这条狗”!在莫老爷请来对歌的陶公斥她“你傲气得很”时,她更是反唇相讥道:“这点傲气你没有,你是财主桌下狗!亏你生来牙齿利,能啃几根剩骨头?”对于那些“狐假虎威”的奴才,这样的讥讽,观众觉得太过分了吗?(从演出场场爆满的情况来看,当年的观众应该还是相当欣赏此类山歌的!)
去年四月中旬,台湾高等法院在审理阿扁公务费案时,首度传唤所谓中国“民运分子”王“单”出庭,以证明他确实收了阿扁四十万元花花绿绿的美钞,而不是被阿扁放进他自己的口袋里。据报载,“由于王单担心因扁案出庭作证敏感,当天并未从法庭正门进入,而是在法警陪同下,由其他入口进入法庭”!
恕我愚钝,你知道“敏感”何所指吗?“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躲在大贪官阿扁桌下啃骨头啃得津津有味时,何曾想到,他会有像耗子般从后门溜进法庭的一天?当中东的所谓“茉莉花革命”正搞得“热火朝天”时,此啃骨头者曾号召“中国人民也起来‘茉莉花’”一下;可见他不但善于啃骨头,也还是挺“英雄”得很!不久前,报章又传出他发起杯葛台湾的《中国时报》的消息,只因该报有人对当年六四的看法不合他的心意!
依你看,此类躲在大贪官桌下啃骨头的“大英雄”,又该划归“哪一类”呢?
去年正月底,在美国宴请到访的中国主席胡锦涛的国宴上,著名钢琴家郎朗演奏了一曲《我的祖国》,赢得不少掌声。却有嗅觉“灵敏”的流亡“民运”分子,上网“搜索”后,向国务卿希拉莉告密说,那是一首“反美”曲!可能告发不受奥巴马重视,还讥他是“幼稚的总统”,急得去抱希拉莉的大腿!结果还不是徒劳无功,枉做小人!
可悲呀,此辈摇尾乞怜于外人的“民运英雄”!他们又该属于“哪一类汪汪叫的”呢?
前年底,所谓“诺贝尔和平奖”被颁给了中国异议分子刘某人;香港又有“民运人士”风尘仆仆赶往参加颁奖典礼,行前还对媒体夸夸其谈她为“民主”而尽心尽力的“伟大”!此类拿美金、倚仗外国势力在搞“外部颠覆”的“英雄英雌”们,能不被北京的孔教授在电视台的《孔和尚论坛》上痛斥一番??(自然,下重药也不见得就医得了重病!)
是在香港回归后不久吧,有个久居澳洲的外甥回乡探亲,路过香港机场。不知何事,他以英语请教移民厅官员;那官员看了他一眼,便语带不屑、冷冷地问道:“你不是华人吗?怎么不会说广东话?”各位看官,你看这话问得多好、多妙;我是华人,不过请你告诉我,中国有56个民族,为什么我非懂“粤语”不可呢?难道中国的“普通话”是粤语??有人是华人,却不说普通话,你能告诉我,那又是为了什么吗?
对着在地铁里吃东西的大陆小孩怒吼广东话,那又是一种什么“心态”?你不会、不屑讲普通话?有人还拍下视频,上载网站广为“宣传”;如此尊崇“法治”精神,能不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听说有个同样讲究“法治”的地方,人民一过“长堤”的表现就走样了,这不也是个很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孔教授所指出的,可能也正是这“法律”与“教育”该双管齐下的问题吧?)
长话短说,这里再补谈些中国“普通话”问题。有关当年中国如何确定“国语”之事,《百度》网站上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其一是:“标准普通话是在1928年国民政府定下来的,当时用的是投票制度,粤语以一票之差败给了北京话……”另一说法却是:“从未发生过所谓投票选 ‘国语’,粤语一票落选的‘故事’,这不过是无事实根据的民间传说而已。国音统一会议在1912年就已确定以北京话为‘国音’。1955年正式定为‘普通话’。”
不论是1912年还是1928年,都已是整百年前的事了;有人还在“唯我独尊”地讲他的方言而鄙视普通话,对于此类人,孔教授还“有话说”,你却已“无言”了吧?如果是“票选”的,即使只是“一票之差”,也还是“落选”;为何整百年后有人还耿耿于怀、愤愤不平?香港人不是最讲“民主”的吗?(多少有志之士,四海奔波、大声呼号;不都在为“民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吗?)难道他们百年来所追求的“民主”就是要推翻那“一票之差”吗?(回归后的香港人如果还不屑被称为中国人,如此自绝于中国人民,能怪孔教授“出言不逊”吗?)
“民主、民主”,多少“好事”假汝之名而行!
有人在谈论孔教授的“狗”论时,提到了“港人二毛子心态难改”这回事。老夫相当欣赏此种手法,“狗”的刺激性较大,“二毛子”就顺耳得多了,不是吗?满清末期,所谓“二毛子”者也,“就是卖身投靠外国势力,倚仗外国教会和传教士的庇护,横行乡里、欺压良民、作威作福,吃教、仗教的汉奸,老百姓称他们为‘二毛子’。他们就像帮着洋人四处行凶的恶狗 …… ”二毛子“可爱”的多了,又不高兴而“暴跳如雷”吗?(难怪有人喜欢穿着印有“好人难做”的衬衫了。)
其实,自古以来,作为动物的狗,就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不论是看门的、狩猎用的或牧羊犬;它们都能忠心地为你服务。(更不用说那善解人意、摇尾乞怜的哈巴狗!)生性凶恶、咬死游客的“内有恶犬”者,也只是让人恐惧而已。只有“狗眼看人低”或“狗仗人势”(尤其是“外人”之势)的“走狗、鹰犬”之类“人性化”了但却没“人的尊严”的恶狗,才是人们所“深恶痛绝”的!
是否有些“狗”的属性,何不拿面“照妖镜”照照心中的那副“德性”,也不是孔教授说了算数!
03.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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