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了第六本的拙著《愿化轻烟随风去》,很可能也是此生所出的最后一本杂文集了。苏东坡说过:“人生到处知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这些“泥上指爪”,就当它“沧海一粟”吧,谁又管它在茫茫人海中将漂向何方?
虽在求学时期就对写作有兴趣,离校后却忙于工作,又在当年中文难以生存的外国工作了廿多年,跟本无缘于笔耕。直到2001年七月退休归来,才有机会重拾校园旧爱;所以我曾自嘲我真的是“临老入花丛”也。十二年来,涂涂写写,总算挤出了“敝帚自珍”的六本杂文集,聊堪自慰吧了。
记得好几年前,诗华日报的专栏编辑杨小姐;有意邀我作“访谈”,谈谈我的写作经历。当时觉得我这“半路起家”的业余写作人(未经专业训练,更非所谓“作家”),些许“雕虫小技”,那有什么宝贵的心得可提供给读者?而且我也最怕在报章上“抛头露面”,所以婉拒了她的美意,希望她当时没有误解我的“不识抬举”!
事隔多年的今天,我仍然没有什么“写作心得”可谈;倒想聊聊我的一些“卖书体会”,不知你有兴趣听听吗?且听在下慢慢道来。
我的处女作《风中絮语》在2003年正月出版时,恰好一个老同学的半子是搞书报文具业的,便交由他发行;通过他的销售网路,推向全砂!一年多后结算时,那成绩自然是“惨不忍睹”;好在早已“心里有数”,也就不会太“伤心欲绝”了!
原因自然不少,这里也无须多谈,只举个小小的例子吧。第一本书的封面是我花了好几百元,请专业人士设计的。由于横写,有人却在封底看到了“中风”两个字,吓了一大跳,你想他还有胆往下读吗?《风中絮语》,多么有“诗意”的书名;却变成研究“中风”的保健书,你叫我该讲什么好?(还好没有跟什么“风水”再搞上不三不四的关系!)倒是朋友的书中有“两只正在红水沟里‘欲仙欲死’地‘缠绵’的鳖,被我一鱼叉射中”,结果“一枪双鳖”,那对苦命“鸳鸯”就都成了他的盘中餐!有了如此“精彩”(也有人说“煞风景”)的描述,那书的销量就可观得多了。依你看,这又是什么现象呢?
还有两个小插曲,不妨一提。有个学长(也是早期董教界“名人”)提醒说,我们都是“爱护华教”的,今天你们也出书了,应该“饮水思源”呀,何不赠送几本给那些自力更生的华校?是呀,那不过小事一桩,就照办又何难?结果便通过他,向其中的五间各送了几本。奇怪的是,书送出去后,却如“石沉大海”,一点声息都没有!(没有一间学校有什么表示!)是没收到吗,还是那几本“卖不出的书”又何足挂齿?其实,石某人又岂在乎那一声言不由衷的“谢谢”?我在乎的是那整日夸夸其谈的“中华五千年的优良文化传统”呀!
有一年,有个公共机构举办书展,到处寻找本地著作,我的几个文友也都分杯羹。听友人说,他们也曾向当事人提起我,那人听了却是面无表情、毫无反应,事后也没人联络过我。失去那么好的“发财”机会,我当然“心痛”得很了!不过今天在这里提起此事,绝不是要讨什么公道(世间何来“公道”?),只是想让大家看清此辈“手握生杀大权”的“大粒人”的真实嘴脸!别的不用说了,单单在发展文化事业方面,他们不是也在“随心所欲”地大搞“一言堂”吗?他们所要的只是“歌功颂德”的谄媚,你能奢望他们也拥有“兼容并蓄”的雅量、胸怀吗?他们又知道什么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吗??结果是,“文化城”的“打铁街路”的路牌,任它风吹雨打都不怕,直到今天还屹立在闹市中,散发出浓浓的洋天鹅那“雍容华贵”的气息!闪耀着“文化城”的万丈光芒,千秋万代,永垂不朽!能不“不累”乎?!“文化城”万岁!
经过第一次的“失败”教训后,我忽发奇想;在出第二本《夕阳晚风燕呢喃》时,索性注明那是“非卖品”,书送有缘人!
但是渐渐地,我又领悟到另一个道理:“免费的书没人看,花钱买的才会看”!这应该是比较合乎逻辑的、一般人的心态吧?
所谓“一种米养百样人”,买书的人何尝不也形形色色,各有精彩?今天不谈那些正常的(慷慨的也有),专拣些“有趣”的来谈谈吧。先从有位老同学的亲身经历谈起。
已故林君是个勤于写作又不遗余力地推展中文写作的有心人。每逢新书出版,他就会按照列好的名单,把书赠送给他想送的每一个人。就连那些散居世界各地的老同学也照送不误,当然还得倒贴不少的邮资!有次远居美国的老同学过意不去,当面对我们说,“你们这些人真是好心,还要出书送人看,真是难得!”我相信老同学是真心的,但我却怀疑他口中的“好人”,会不会也是他人眼中的“傻子”?你说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好人,有一次却遇到了他一生中最难堪的一件事!有一天,当他到一个好友家中作客时,赫然见到他送给对方的一本新著,竟被丢弃在客厅的垃圾桶里!这是他亲口向我们讲述的,我岂敢杜撰?这当然又属于大粒人常说的“个案”,但也足够让出书人“心寒”,而在送书前更加要“三思”了。卖不出的书留在自家的仓库里养老鼠(养得肥肥胖胖的),难道就输给丢在人家的垃圾桶里?(还得劳驾他人,多不好意思?)
犹记得初出书时,有位听说也是摇过笔杆的人,通过另一个老同学,邀我到咖啡店见个面。他说他有兴趣看我的书,问我是否可以半价卖给他?当时心想,眼前倒是个“可怜人”,定价15元的一本书,用得着如此大费周折吗?结果就通过友人,送了他一本。
有个大老板,每次到他店里买东西,当我嫌那货物定价高了些时,他总是嬉皮笑脸地说,“是你那有什么好讲的,当然是‘特价’优待。”结果是标价十元,优待我九元。(扣了一元,够大方了吧?)有一次,无意间在邻近的一间店里发现,同样的东西,人家标价就只卖八元!这一惊非同小可,以后再注意其他的物品,果然我的“优待价”多是高过别家的实价!那天故意去找他卖书,希望大老板会支持支持穷文人;谁知他的大道理却是,我们既然是“朋友”了,有书就该送给“朋友”看(反正没人要买),怎么可以“卖”呢?(那么爱钱?)
诸位看官,就像此类德性的“朋友”,你说我是该把书“卖”给他呢,还是“送”给他?当时我自然是拿起“没人要的书”,扬长而去,岂会被“朋友”的迷魂汤所灌倒?就如人们所常说,这样的“朋友”,“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少”;除了当作反面教材外,又何须多交?
虽说“本地姜”不辣,月亮也是外国的圆;古晋却有位曾先生,专门收集本地人的著作,供应美国的几家图书馆。石某人也常在文章里批评美国这个霸权的许多作为,看来作为一个大国,他们还是有那一份雅量,容纳来自各方不同的意见!
有人不惜花150元,连夜排队买一本《哈利波特》,也舍不得用15元买一本本地著作;那是兴趣所然,毫不为奇。何况那也完全是个人的权利、选择,丝毫没有“勉强”可言。在朋友、熟人之间,遇到“卖书的人”时,何妨实话实说;又何必转弯抹角,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最简单的一句“没兴趣、没时间看”,不就万事大吉了,想来对方也不会死缠烂打,非你买不可吧?
有人说,你的文章写得太深奥了,看不懂!这样的话也只能存疑,因为大家念的书都差不多,有的还高得多!最有趣的还是那些腰缠万贯却在你面前“喊穷”的人!心想,即使我晚年生活潦倒,卖书又难以维生,不得不上街头乞讨度日,也绝不会在天鹅城露面的!我会跑到宝岛去找那个出狱后的阿扁兄,然后两个人一起手托破碗,从台北沿路一直乞讨到高雄;相信也不会那么巧,就遇到你老兄正在台湾游山玩水吧?万一碰上了,我也会赶紧低下头,再央求阿扁兄用身体挡住我,绝不让你看到我的狼狈相!(你又担心些什么?)
《愿化轻烟随风去》,是蛮“罗曼蒂克”的呢,还是也隐含些淡淡的哀伤?就凭你非凡的想像力,天马行空一番吧!录下新书扉页里的两段话,给你作个参考。
前面是:“愿化轻烟随风去,天长地久无尽时。”
后面是:“人生的路本就曲折起伏,有欢笑也有眼泪。但求无愧于心,便是俯仰两无怍,潇洒走一回了。”
对一些曾经“轰轰烈烈”过的人,我还想多说两句:“即使做不成迎着暴风雨勇敢飞翔的海燕,也可学那每日清晨报晓的雄鸡,时时警醒沉睡中的人群。何必自甘堕落,蜕变成电影《刘三姐》里莫老爷桌下啃骨头、摇尾乞怜的异类?”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27.1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