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了第六本的拙著《愿化轻烟随风去》,很可能也是此生所出的最后一本杂文集了。苏东坡说过:“人生到处知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这些“泥上指爪”,就当它“沧海一粟”吧,谁又管它在茫茫人海中将漂向何方?
虽在求学时期就对写作有兴趣,离校后却忙于工作,又在当年中文难以生存的外国工作了廿多年,跟本无缘于笔耕。直到2001年七月退休归来,才有机会重拾校园旧爱;所以我曾自嘲我真的是“临老入花丛”也。十二年来,涂涂写写,总算挤出了“敝帚自珍”的六本杂文集,聊堪自慰吧了。
记得好几年前,诗华日报的专栏编辑杨小姐;有意邀我作“访谈”,谈谈我的写作经历。当时觉得我这“半路起家”的业余写作人(未经专业训练,更非所谓“作家”),些许“雕虫小技”,那有什么宝贵的心得可提供给读者?而且我也最怕在报章上“抛头露面”,所以婉拒了她的美意,希望她当时没有误解我的“不识抬举”!
事隔多年的今天,我仍然没有什么“写作心得”可谈;倒想聊聊我的一些“卖书体会”,不知你有兴趣听听吗?且听在下慢慢道来。
我的处女作《风中絮语》在2003年正月出版时,恰好一个老同学的半子是搞书报文具业的,便交由他发行;通过他的销售网路,推向全砂!一年多后结算时,那成绩自然是“惨不忍睹”;好在早已“心里有数”,也就不会太“伤心欲绝”了!
原因自然不少,这里也无须多谈,只举个小小的例子吧。第一本书的封面是我花了好几百元,请专业人士设计的。由于横写,有人却在封底看到了“中风”两个字,吓了一大跳,你想他还有胆往下读吗?《风中絮语》,多么有“诗意”的书名;却变成研究“中风”的保健书,你叫我该讲什么好?(还好没有跟什么“风水”再搞上不三不四的关系!)倒是朋友的书中有“两只正在红水沟里‘欲仙欲死’地‘缠绵’的鳖,被我一鱼叉射中”,结果“一枪双鳖”,那对苦命“鸳鸯”就都成了他的盘中餐!有了如此“精彩”(也有人说“煞风景”)的描述,那书的销量就可观得多了。依你看,这又是什么现象呢?
还有两个小插曲,不妨一提。有个学长(也是早期董教界“名人”)提醒说,我们都是“爱护华教”的,今天你们也出书了,应该“饮水思源”呀,何不赠送几本给那些自力更生的华校?是呀,那不过小事一桩,就照办又何难?结果便通过他,向其中的五间各送了几本。奇怪的是,书送出去后,却如“石沉大海”,一点声息都没有!(没有一间学校有什么表示!)是没收到吗,还是那几本“卖不出的书”又何足挂齿?其实,石某人又岂在乎那一声言不由衷的“谢谢”?我在乎的是那整日夸夸其谈的“中华五千年的优良文化传统”呀!
有一年,有个公共机构举办书展,到处寻找本地著作,我的几个文友也都分杯羹。听友人说,他们也曾向当事人提起我,那人听了却是面无表情、毫无反应,事后也没人联络过我。失去那么好的“发财”机会,我当然“心痛”得很了!不过今天在这里提起此事,绝不是要讨什么公道(世间何来“公道”?),只是想让大家看清此辈“手握生杀大权”的“大粒人”的真实嘴脸!别的不用说了,单单在发展文化事业方面,他们不是也在“随心所欲”地大搞“一言堂”吗?他们所要的只是“歌功颂德”的谄媚,你能奢望他们也拥有“兼容并蓄”的雅量、胸怀吗?他们又知道什么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吗??结果是,“文化城”的“打铁街路”的路牌,任它风吹雨打都不怕,直到今天还屹立在闹市中,散发出浓浓的洋天鹅那“雍容华贵”的气息!闪耀着“文化城”的万丈光芒,千秋万代,永垂不朽!能不“不累”乎?!“文化城”万岁!
经过第一次的“失败”教训后,我忽发奇想;在出第二本《夕阳晚风燕呢喃》时,索性注明那是“非卖品”,书送有缘人!
但是渐渐地,我又领悟到另一个道理:“免费的书没人看,花钱买的才会看”!这应该是比较合乎逻辑的、一般人的心态吧?
所谓“一种米养百样人”,买书的人何尝不也形形色色,各有精彩?今天不谈那些正常的(慷慨的也有),专拣些“有趣”的来谈谈吧。先从有位老同学的亲身经历谈起。
已故林君是个勤于写作又不遗余力地推展中文写作的有心人。每逢新书出版,他就会按照列好的名单,把书赠送给他想送的每一个人。就连那些散居世界各地的老同学也照送不误,当然还得倒贴不少的邮资!有次远居美国的老同学过意不去,当面对我们说,“你们这些人真是好心,还要出书送人看,真是难得!”我相信老同学是真心的,但我却怀疑他口中的“好人”,会不会也是他人眼中的“傻子”?你说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好人,有一次却遇到了他一生中最难堪的一件事!有一天,当他到一个好友家中作客时,赫然见到他送给对方的一本新著,竟被丢弃在客厅的垃圾桶里!这是他亲口向我们讲述的,我岂敢杜撰?这当然又属于大粒人常说的“个案”,但也足够让出书人“心寒”,而在送书前更加要“三思”了。卖不出的书留在自家的仓库里养老鼠(养得肥肥胖胖的),难道就输给丢在人家的垃圾桶里?(还得劳驾他人,多不好意思?)
犹记得初出书时,有位听说也是摇过笔杆的人,通过另一个老同学,邀我到咖啡店见个面。他说他有兴趣看我的书,问我是否可以半价卖给他?当时心想,眼前倒是个“可怜人”,定价15元的一本书,用得着如此大费周折吗?结果就通过友人,送了他一本。
有个大老板,每次到他店里买东西,当我嫌那货物定价高了些时,他总是嬉皮笑脸地说,“是你那有什么好讲的,当然是‘特价’优待。”结果是标价十元,优待我九元。(扣了一元,够大方了吧?)有一次,无意间在邻近的一间店里发现,同样的东西,人家标价就只卖八元!这一惊非同小可,以后再注意其他的物品,果然我的“优待价”多是高过别家的实价!那天故意去找他卖书,希望大老板会支持支持穷文人;谁知他的大道理却是,我们既然是“朋友”了,有书就该送给“朋友”看(反正没人要买),怎么可以“卖”呢?(那么爱钱?)
诸位看官,就像此类德性的“朋友”,你说我是该把书“卖”给他呢,还是“送”给他?当时我自然是拿起“没人要的书”,扬长而去,岂会被“朋友”的迷魂汤所灌倒?就如人们所常说,这样的“朋友”,“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少”;除了当作反面教材外,又何须多交?
虽说“本地姜”不辣,月亮也是外国的圆;古晋却有位曾先生,专门收集本地人的著作,供应美国的几家图书馆。石某人也常在文章里批评美国这个霸权的许多作为,看来作为一个大国,他们还是有那一份雅量,容纳来自各方不同的意见!
有人不惜花150元,连夜排队买一本《哈利波特》,也舍不得用15元买一本本地著作;那是兴趣所然,毫不为奇。何况那也完全是个人的权利、选择,丝毫没有“勉强”可言。在朋友、熟人之间,遇到“卖书的人”时,何妨实话实说;又何必转弯抹角,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最简单的一句“没兴趣、没时间看”,不就万事大吉了,想来对方也不会死缠烂打,非你买不可吧?
有人说,你的文章写得太深奥了,看不懂!这样的话也只能存疑,因为大家念的书都差不多,有的还高得多!最有趣的还是那些腰缠万贯却在你面前“喊穷”的人!心想,即使我晚年生活潦倒,卖书又难以维生,不得不上街头乞讨度日,也绝不会在天鹅城露面的!我会跑到宝岛去找那个出狱后的阿扁兄,然后两个人一起手托破碗,从台北沿路一直乞讨到高雄;相信也不会那么巧,就遇到你老兄正在台湾游山玩水吧?万一碰上了,我也会赶紧低下头,再央求阿扁兄用身体挡住我,绝不让你看到我的狼狈相!(你又担心些什么?)
《愿化轻烟随风去》,是蛮“罗曼蒂克”的呢,还是也隐含些淡淡的哀伤?就凭你非凡的想像力,天马行空一番吧!录下新书扉页里的两段话,给你作个参考。
前面是:“愿化轻烟随风去,天长地久无尽时。”
后面是:“人生的路本就曲折起伏,有欢笑也有眼泪。但求无愧于心,便是俯仰两无怍,潇洒走一回了。”
对一些曾经“轰轰烈烈”过的人,我还想多说两句:“即使做不成迎着暴风雨勇敢飞翔的海燕,也可学那每日清晨报晓的雄鸡,时时警醒沉睡中的人群。何必自甘堕落,蜕变成电影《刘三姐》里莫老爷桌下啃骨头、摇尾乞怜的异类?”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27.10.2013
There is no retirement for writers and of course promotion of sales of books is another matter, you can always have your say in your own blog or facebook to have eternal life without praying to the so called heavenly father non-exist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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