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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

墨尔本照片合家欢















        这张是墨尔本照片大团聚,内中有一张是“白鸽子的春天”,不是从哈瓦那飞来的《白鸽》(La Paloma)吧?

        当今之世,战鹰盘旋高空,那些和平鸽,不知早已被吓得飞往何方了?

        火药味浓,呛人难受呀!

    




















14.04.2016


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

街头赏鱼,心情乃好!







不久前,《诗华日报》的《情趣视窗》,有张彩色大图片,标题是:“街头赏鱼,心旷神怡”。说明是,“日本东京街头有一个大鱼缸,里面养着来自冲绳一座水族馆的一千多尾观赏鱼,吸引了市民驻足观看。”当时看了,总觉得那“名字”(标题)好像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近来的天气又开始酷热难耐,常令人心烦意乱;正昏昏欲睡之际,脑海里忽然闪过那张令人“心旷神怡”的“街头赏鱼”图片,同时也想通了那标题的“问题”所在!无它,就是没有用上那出神入化的“谐音”而已!所以好是好,但若能再用上“谐音”,那就更加好到“妙不可言”了。结果,我就大胆地把它改为“街头赏鱼,心情乃好”!借以写些“消闲解闷”之作,你说够妙吗?

谁知刚写完标题,站在一旁的友人看了,就掩嘴暗笑,说我这文章的“名字”起得太“不雅”了,很有些“贬义”!搞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原来现在正是流行玩“谐音”的季节,不但是地名、人名,就连我这篇小文章的“名字”,也有人在细心地推敲,看看里面是否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很“不雅”的谐音!即使被提醒了,我也将那八个字翻来覆去地又念了几遍;脑筋迟钝的我,还是找不出毛病来。正搔头弄耳间,只听得友人大喝一声:“乃”跟“奶”不是同音吗,你这个番薯头!

一语惊醒梦中人!若论“谐音”,“乃”与“奶”的读音不仅是“相近”,根本就是“相同”呢!这一来,我该哑口无言,赶紧把我那“不雅”的标题改一改了吧?不过,既然大家那么喜欢“玩谐音”,我也只好“舍命陪君子”,硬着头皮,陪你玩玩吧。初出茅庐,学艺未精;献丑之处,尚请见谅。

对不起,所谓“不雅”,“奶”(请用“谐音”)是“饱读诗书”的“高人”的事,与我何干?我正得意得很,无意间竟替自己的文章起了个如此好听的“好名”呢!要读成“奶好”,我很高兴;如果倒过来读成“好奶”,更加欢迎!老子的“奶子”本来就长得那么好,正苦没人知道;若有人愿意免费替我宣传,真是求之不得,岂有“改名”之理?何况,父母替我起了一个那么动听的“好名”,忍心把它改掉吗??

有一双“好奶”,绝对值得骄傲;千万不要羞人答答,难为情得“面红耳赤”,心跳不已!有人愿意免费为你宣传时,应该衷心谢谢他;切勿怒目而视,甚至破口大骂!

好是好(也可说“好乃好”,用上“乃”的谐音更好),只可惜“我”是个男人!(虽然缺少些男人气概。)

烈日炎炎,意乱情迷;只能涂些“消暑小品”,冀能稍解闷热之苦。惟望编者,手下留情,刀下留“文”,不要把它发配到“废纸篓”去!做人整天装成“正经八百”,活得很有些辛苦;游戏人间,总比玩“易名”游戏好得多吧?

后注:此文若被逼“改名”,那就改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绝不再改!)



14.08.2010

2010年8月12日星期四

炎暑天清凉小品







据“路边社”独家消息,有个“呼风唤雨”之徒,近来不幸竟成为人们“摸黑”的对象!这“摸黑”的说法实在很有“创意”,也妙得很,绝对称得上那一句货真价实的“不同凡响”!不过,人们更好奇的是,到底是怎么个“摸”法;竟把那一张好端端的“小白脸”,给摸得油黑发亮呢?哪来那么多脏兮兮的“黑手”,竟敢在太岁脸上,东一把、西一把地“摸”个痛快?光天化日之下,跑来“太岁头上动土”,真个是“色胆包天”了!

正迟疑间,耳际忽传来“窃窃私语”:“笑话,本来就够黑的了,何须再‘摸’黑?”山野小民只听得似懂非懂,心想,若再这样“摸”下去,不是要变成比火炭还黑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那边厢,又传来另一“高人”在大声呼吁“华社快醒来”,你们的“大救星”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若还是那么贪睡,火灾时(现在正值大热天)我们这些“救火英雄”如何打救你们?被烧成比上述“呼风唤雨”人还黑的火炭时,又来怪我们,这公平吗?

当然,无论是哪一个族群,都有“醒来”和“未醒”的,主要还得看你从哪一个角度看问题。若说华社都还在熟睡中,那刚过去不久的“补选”一战,有人却为何会在其华人堡垒区,兵败如山倒,主将弃甲曳兵,落荒而逃?

怕只怕,“做贼喊贼”;自己正“蒙头酣睡”的人却在梦中催人“快醒”,不知自身正身处险境。等到狂风扫落叶时,自然只能高唱:“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了!

要不,“大江东去浪淘沙”,换了人间,也不错吧?

这正是:一粒番薯,一个芋头;半斤八两,难分高下。

先别神经过敏,以为我又在“影射”什么。实际上,“番薯”指的是菲律宾的“Cebu”,而“芋头”则是大马砂拉越的“Sibu”;一个译成“宿务”,另一个却是“诗巫”。两个不同的地方,相隔千里;有着截然不同的名字(不论是原名还是译名),请问如何“混淆”法?如果有高明的外国人分不清“冯京马凉”,那是他们的世界地理太差,关你“芋头”人何事,值得你在那里“面红耳赤”,“多情”的心跳个不停??结果还气得你非“改名换姓”不可?

“易名”壮举,未经多数民众认可,就先扬言即将出重赏“征名”,是否走得太快了些?还“重赏之下”,必有“名士”呢!(果然就有人抢先报上“美名”?)此种“先斩后奏”的做法,是否符合所谓“民主行事”的程序?

最后,老朽斗胆提醒有关人士;最好少在“巫”字的所谓“贬义”或“不雅”上多做文章,以免把一场原以为可以“一举成名”的“壮举”,变得“很不好玩”起来!

生活在一个多元民族的国度里,人们能不格外“谨行慎言”?斥我“危言耸听”前,先请三思!!!


12.0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