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合三八妇女节,大马霹雳州所谓“女人予女人协会”,找来一批男学院生,穿上高跟鞋,进行短跑比赛;还特别强调“并非玩弄或为难男生,更不是为了一时的好玩”,“而是希望通过穿高跟鞋,让人们更关注对女性的家暴、性侵犯和虐待的社会恶性问题”!
Alama,我的天,穿高跟鞋不是女人自己“喜欢”的吗?什么时候又跟什么“对女性的家暴、性侵犯和虐待”扯上关系了?!依我看,叫男生穿上高跟鞋短跑,才是十足女性对男生十分残忍的“性侵犯和虐待”呀!老古董很简单的头脑,怎么也想不出“男生穿高跟鞋”,又如何能“让人们更关注对女性的家暴、性侵犯和虐待”??更令人感到奇怪的是,竟然也有“国家未来栋梁”的“高级知识分子”,会“弱智、白痴”(借用)得乐意加以“配合”呢?!千万别说那是“闹着玩的”!
这正是:“江山代有能人出”,穿上“高跟”争“女权”!
如此这般的年轻能人辈出,国家能不“昌盛”,男女能不“平等”??
听说三年前瑞典的女性曾经上街争取跟男人一般,可以在一些公开场合“露胸”的“平等权利”;结果却是“斗争尚未成功,姐妹仍须努力”!看来我们的“姐姐妹妹”们,是否也须加把劲、急起直追,向西方的“先进”们学习、学习??
据报载,不久前台湾的一些“名女人”,又在为“事业线”而“发飙”!其实嘛,空穴不来风,事出必有因。何不先问问是否有人为了炫耀自身“雄厚的本钱”,而“袒胸露背”,再加上“裤短露脐”以“饱人眼福”?尤有甚者,有不少还借以求得在“事业”上“往上爬”的机会,赢得“荣华富贵”?有不争气的男人看了“眼红”,只好把那藉以“发达”的“乳沟”戏称为“事业线”;虽说有些“无聊”,把它看成“酸葡萄”好了,为什么“发飙”呢?
再说,如果没人“炫耀乳沟”在先,哪来的“事业线”的无聊“创意”在后?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不像是先有“虫”呀!如果你有“穿衣”的“自由”,那就难保他人没有发挥创意的“自由”了。何必“发飙”?
先民因为“落后”不得不以树叶、兽皮蔽体,用以遮羞。今天的新潮男女讲究“时髦”,要尽量穿得越少越“赶上时代”;谁愿意陪我做个“老古董”,请高高举起你的双手来!既然崇尚“暴露”,结果招来“狂蜂浪蝶”,何足为奇?古代的柳下惠“坐怀不乱”,那是千古难求的“君子”;在这“物欲”与“人欲”争流的社会,你能苛求人人都做“柳下惠”吗??
又是娱乐新闻的报道,据前些年自杀身亡的一个南韩张姓女影星的遗书透露,她竟然是为了不堪“陪睡”之苦而走上绝路的!紧接着,台湾的影艺界,又在大爆自家圈内的丑事,说甚么两岸三地为“事业”不惜“陪睡”的女星“大有人在”,不少人还因而红得发紫、名利双收!
请问,这又是“谁之过”?单怪男人的“可恶”,社会的“黑暗”吗?如果作为女性的也知“洁身自爱”,不贪慕虚荣;“出污泥尚且不染”,何况是“牛不饮水强按头”?!反过来说,社会果真如此不公,“三八节”所要争取的又是什么?难道只是在节日那天,喊喊口号,庆祝一番?要不,就是争取“袒胸露体”、“站着小便”的“平等”??
前人说得好,“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可否请有心从事“女权运动者”,先唤醒“姐姐妹妹”们,先学会“自爱、自重”,做个真正“有头脑”的新女性。然后再认清对象、目标,抱着大无畏的精神,朝着正确的方向迈步,将来或有所成的!
别以为老朽身为男人,自然在“为男人说话”;世间万事,总有个“是非黑白”、对与错!但求“无愧我心”,岂计他人“毁誉”?
看着报章图片上那群嘻嘻哈哈、乐翻天的男女青年,能不令人高呼三声“女权万岁”!Malaysia Boleh!!
“不累、不累”,真的不累!
15.03.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