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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世界“妙”事多!
2013年2月6日星期三
“结草衔环”的典故
有家卫星电视台的《百家讲坛》栏目正在谈中国的《百家姓》,主讲的钱教授在谈到“魏”姓时,特地举了个“大家不太熟悉的人物”(他的话:因为历史上魏姓的名人太多了,不胜枚举),而且谈人们感到“陌生的”也比较“保险”些!(这是我说的。)他就讲了个“结草衔环”有关“报恩”的历史典故。手头刚好有些相关资料,便也来凑个热闹,顺便与大家共同研究一下。
根据《左传•宣公十五年》记载,晋国大夫魏武子有个爱妾祖姬,无子。武子病重时,曾吩咐其子魏颗,在他死后将祖姬改嫁。但在临终时,却又改说要她陪葬!好个魏颗,最终没把祖姬陪葬,而是让她改嫁了。其弟责问他,魏颗回道:“人在病危时神智已是昏乱不清,我嫁此女,乃根据父亲神智还清醒时的吩咐。”
当秦桓公出兵伐晋,两军在晋地交战时,晋将魏颗遇上了秦国大力士将军杜回。正厮杀得难分难解时,有一老人以草编成的网绳套住杜回,将他绊倒。魏颗见状,赶紧上前,手到擒来,大败秦军!
当夜,魏颗梦见那老人;被告知乃祖姬之父,助擒杜回以报恩!
钱教授又重复了一遍,强调这就是“结草銜环”的典故了。心想,那“草”是“结”了;但那“环”却被“衔”到哪里去了呢?会不会又被“不熟悉”掉了?
其实,上面所讲的应该只是“结草衔环”的前一半,也就是《历史典故•蒙求》里的“魏颗结草”;而“衔环”部分却是属于杨家的“杨宝黄雀”了。
东汉末年的太尉杨震,父名杨宝。九岁时,杨宝在华阴山北,见一黄雀为老鹰所伤,跌落树下,为蚂蚁所困。杨宝怜之,带回家养在箱中,日日饲以黄花。百日后,黄雀羽毛已丰,杨宝乃将之放飞。
当夜梦中,有一黄衣童子来向杨宝拜谢,说:“我是西王母的使者,感君仁爱救助,特来赠汝四枚白玉环,保佑你的子孙位列三公、为政清廉,处世行事就如白玉环般洁白无瑕。”
果如黄衣童子所言,后来杨宝的儿子杨震、孙子杨秉、曾孙杨赐以及玄孙杨彪四代,都官至太尉;而且个个刚正不阿、为官清廉,他们的美德深为后人所传颂!
两个都是“感恩知报”的故事,后人把它凑在一起,便成了“结草衔环”以报大恩了。
不知大家有没注意到,古人在行善之后,夜里常会有“好梦”来“报恩”的!此一“优良传统”一直被“发扬光大”(甚至“变本加厉”,尤其是在大马),稍有风吹草动(不限于“行善之后”),报上就会出现形形色色的“托梦”故事了。到底是时代进步了,那些“梦”可比诗华日报的《五花八门》精彩得多。信不信由你?还是“信”了吧!
这里想强调的是,历史典故中的人物多是“确有其人”,但有些故事的情节却未必“确有其事”!古人的用意是好的,为了“劝人行善”而让好人在夜里多做些“好梦”,也是无可奈何之事。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可以较正确地看待今天的所谓“托梦”这码事了。
既然讲到“杨宝黄雀”,就顺便谈谈他的“第一枚白玉环”,也是典故“震畏四知”里的太尉杨震。而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给普天下的贪官、大鳄鱼听的,当然“堵耳不听”也绝对是他们的“鳄权”!(美国的苍蝇也还有“受保护动物”不可剥夺的权益呢!)
话说太尉杨震为官清廉,曾推荐王茂为昌邑令。王茂为报答他,夜里送十斤金子给他,还对他说:“夜里送金,不会有人知道。”
杨震却说:“天知、神知、我知、你知,怎能说无人知呢?”便拒绝了他的金子!这便是杨家“四知堂”的由来了。如果你也属于这“四知堂”的子孙,你胆敢冒犯老祖宗的教诲吗?当然,那些“鳄子鳄孙”不在此列,它们仍可逍遥自在地过神仙般的“天堂”生活!
“感恩知报”的道理没错,错在是否有“恩”可报??管好国家,让人民丰衣足食,是任何一个政府的“职责”所在,何必整天乱跳乱叫、催人“感恩”?难道要搞到国家混乱、民不聊生,老百姓才不须“感恩”吗?至于那些虚无缥缈的“恩典”,更是把人搞得难辨“东南西北”,如堕五里雾中矣!
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你问如今的世道人心吗?
别拿我寻开心了!
06.02.2013
2013年2月1日星期五
“伯瑜泣杖”感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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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 我爱你! |
听过古代名人故事《伯瑜泣杖》吗?韩伯瑜,汉时梁人,是个有名的孝子。年幼时,母亲管教极严;犯错时,常受杖责,但小伯瑜却始终不哭!看来小小年纪,就已知道“打是疼你骂是爱”的伟大母爱了。
《三字经》教导我们:“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人在幼年时若不善加教导,岂能成才?古代不少清廉的大官,都是来自孝子行列的。长大后的韩伯瑜,也当过大官;但若有错,老母亲还是“照打不误”!
五十多岁了,有一次母亲又用木杖教训他;一反常态,这一次,韩伯瑜哭得很伤心,久久不止!母亲问他:“往日杖打不哭,今日为何哭?”伯瑜回道:“往日打得疼,今日打了不疼;知道母亲身体不如从前了,所以才哭”!不知当时老母亲听了,是何感受?今天的你听后,眼睛是否也有些湿润呢?
不记得是哪个朝代哪个地方发生的事了,接下来的也是确有“其人其事”,并非我杜撰来骗取咖啡乌喝的!
有个小孩从小不学好,时常在外偷些小东西回家;母亲知道了不但不责备,反而大加赞赏一番!母亲心中窃喜,“吾儿小时了了,大了一定更加了得”!长此下去,好东西滚滚来;吾可一生无忧,安享清福矣。
小孩得此默许、鼓励,胆子越来越大;从“偷鸡摸狗”的小偷小摸,最终变成了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凶悍大盗!
有道是:“上得山多终遇虎”;也可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未受良好家教的大盗终于落网了,而且被判了死刑!
上法场受刑前,死囚要求见老母亲最后一面。他脖子上套着大枷、脚上镣;走到母亲面前时,假装要跟母亲说句“悄悄话”,好不容易凑近母亲耳边,一口把它咬下!接着开始埋怨母亲没有从小就教导他如何做人,才让他走上了不归路,以悲惨的人生收场!
俗语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这个“浪子”已没有回头的机会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
时代进步了,今天的人强调的是,号称最文明的“爱的教育”:只怕“爱”的不够,没有“溺爱”这回事!“孩子还小嘛,不懂事,跟他计较什么?”还显得你们这些老古董太小气,与小孩计较,太不通人情了!父母亲都觉得“无所谓”的话,小孩子自然乐得“为所欲为”了;有些“积习难改”,恐怕后果就不太妙了。
是呀,小孩子不懂,大人懂呀?孩子有错不加以纠正的话,父母又有何用?“潜移默化”的结果,只怕等他们“自然懂”时,那小树早已长得“歪歪斜斜”的了,还拉得直吗?
文明世界,当然不用担心被“咬掉耳朵”的事;但拿起斧头“喊打喊杀”的新闻,好像还是时有所闻的吧?
不久前,报章上出现过这样的新闻:“中国立法规定,要常探望父母”!用意虽好,但行得通吗?那“常”的定义如何?如何又由谁来监控?无论如何,一个本是“百善孝为先”的社会,如今却落得须“立法行孝”,就已够令人感慨万千了。社会演变至此,你还能多说什么?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天下的孝子贤孙们,行孝须及时呀!
慈乌夜啼虽感人,终归“马后炮”,于事何补?
01.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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