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

“搞出人命”又一桩!






本月20日的某报“国际拼图”又搜集了一张“互联网照片”,说的是去年9月,英国一对小情侣菲什伯恩和韦伯斯特,13岁就“开始拍拖,偷尝禁果,结果‘搞出人命’,上个月以14 岁之龄,成为英国最年轻父母”!据说,他们承诺“会做好爸爸好妈妈,一边读书,一边照顾儿子。”

不过,新闻接下去却告诉你,“小妈妈声言会给儿子需要的一切(你就别管她的钱从何而来),但未必给他一个爸,事关她跟小男友正冷战。原来菲什伯恩希望周末带儿子回家住,谁知小妈妈却不愿意。”菲什伯恩说他很爱护儿子,“我很高兴当爸爸,我会为他换尿布”!

多伟大的“天下父母心”呀!当然比起刚刚出现在西马的“罗密欧”来,还是我们大马的“情圣”,“不累”得多了。莎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茱丽叶”因何殉情,是因为其中一方“失恋”了吗?今天的一些“新新人”,书不用心多读些,整天在那里瞎嚷些什么呢??还是死者的父亲头脑够清醒,声声劝年轻人“别仿效其儿子”,令人肃然起敬!

13岁“偷吃禁果”,顺便“搞出人命”(又是“新新人”的“新创意”!);14岁荣登“英国最年轻父母”宝座,前“日不没国”(帝国)的子民果然了得!身手不凡,令人口水流满地!

看来那个国家并无最低的法定“结婚年龄”吗?不送去“少年感化院”受多一点“自由、人权”的教育,还在网络上(再通过“大报”的转载)大出风头,向全世界炫耀呢!?

本人也十分羡慕,今天的年轻人所享有的“自由”的“乱爱”人权;只可叹老朽若也胆敢“想入非非”的话,便只有让那些“正义至上”的年轻记者、编辑在他们的报上破口大骂“老色狼、老淫虫、贱男 ……”的份儿了。

他们真以为他们自己是“无冕皇帝”了吗?(不会是“怕上欺下”的“可怜虫”?选择性地“正义”一下?)至少也是可以“未审先判”的街头“法官”??听说他们之中,有不少都是从宝岛新闻系“镀金”回来的,难道不曾听过他们写新闻(包括标题),(不同于社论,即使是社论,若牵涉到刑事案当事人双方的“是非”,报馆也无权“未审先判”的!)只能客观地报导“事实”,而不能妄下“断语”的吗?如果他们搞新闻工作,又兼任街头“法官”的话,我国的许多专职法官,不是都要“喝西北风”去了?!

最近天气转凉(虽然不像欧洲暴风雪、内蒙古摄氏零下四十度、澳洲盛夏降大雪),最好多喝些怡保出产的白咖啡,可以帮助你保暖。为了向报馆骗多几块喝咖啡的钱,你就别怪我总是拿“大报”的“有趣新闻”来“大做文章”了。

当然,作为“新新人”(尤其是那些“金童玉女”)“乱爱自由”的欣赏者,为他们“伟大”的有如“罗密欧茱丽叶”般的“爱情”宣传一下,也是我“义不容辞”的!



21.12.2010

1 条评论:

  1. It clearly shows the so-called freedom as advocated by Western Countries bring forth excesses such as th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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