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报载,“
阿扁公务费案,王丹承认收扁 120万。”
另一家报章的标题是:“
王丹收扁 121万”。
(以上所指款额皆为马币令吉,
实数是美金 40万元,分两次给予。)
这样一来,
狡猾的狐狸不是终于露出它的尾巴了吗?!
哈哈,欲救民于水火的、流亡海外的中国“民运分子”;廿年来四处流窜、兴风作浪,其嘴脸竟是如此地“可爱”吗?!
更妙的是,台湾高等法院在审理前“总统”陈水扁公务费案时,周五(15/04/2011)首度传唤“民运人士”王丹出庭,“
由于王丹担心因扁案出庭作证敏感,当天并未从法院正门进入,而是在法警陪同下,由其他入口进入法庭”!(请特别注意那“敏感”两个字!)
嘻嘻,哈哈!当年的学生“民运英雄”,什么时候被豢养成怕“敏感”的“缩头乌龟”了?(那又如何搞轰轰烈烈的“茉莉花革命”?)就连上法庭作证也要鬼鬼祟祟地“走后门”?什么叫“王丹担心因扁案出庭作证‘敏感’”??暗中躲在台湾大贪官(现正服刑中)桌下“啃骨头”时,就没担心过“敏感”??
“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四处流窜的所谓“民运分子”,岂能不知?只是“啃骨头”的滋味实在太好了,管它是美金、欧元还是臭名远扬、大贪官阿扁的台币;那真是“
有奶便是娘”(饥不择食),还管它什么“敏感”不敏感?!到了被逼“抛头露面”时,当然只好“X 子假正经”;趁人不注意,像耗子般偷偷摸摸从后门溜进法庭了。
可耻呀,此辈啃骨头的“过街老鼠”! 更可叹的是,像这样的一个小丑货色,
竟然还在马来西亚的华文大报星期刊上,开“堂”讲课(或说“设坛讲道”),在那里大肆散布他的“救世”毒素,以荼毒大马年轻一代的思想!而这当然也得力于标榜“正义至上”的大报,在为其推波助澜了。 读者诸君务必百倍警惕,
小心看清此类所谓“民运分子”的真面目!!23.0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