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

这个婆婆不得了!



                                                 
        事情发生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在一次地方法院的审讯中,控方的代表律师请出了第一位证人。那是个白发苍苍、相貌慈祥的老太婆;走起路来,有些老态龙钟了,但精神很好,毫无老痴呆的征象。律师走上前去,对站在证人席的老太婆说:“钟斯太太,你认识我吗?”

        老太太微笑着回答他:“是威廉先生吗?我太认识你了!当你还是个小孩子时,我就知道你了;而我也不得不坦白地告诉你,你一路来的表现,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你善于说谎、不忠于你的老婆,整天只会操弄顾客,然后又在他们的背后搬弄是非。你自以为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你那过于简单的大脑,让你认识不到,你顶多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办公室文员吧了。别问我‘你是谁’,我太熟悉你了!”

        那律师只听得目瞪口呆,不知该如何是好。情急智生,忽然,他用手一指法庭的另一边,问道:“钟斯太太,你也认识这位辩方的律师吗?”

        老太太回答道:“噢,当然,我也认识他的。在他少年时,我就知道布莱尔先生了。他不但懒惰、个性偏执,还有个酗酒的坏毛病!他跟任何人的关系都搞不好,而他的法律服务也是全州最糟糕的一个!最可怕的是,他还同时跟三个不同的女人搞婚外情。其中一个就是你的太太!你看,我不是很了解他吗?”

        那辩方的律师听完这番话,气得差点就晕死过去!

        此时,主审法官示意双方律师都走近前去,然后很小声地对他们说:“如果你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蠢货,胆敢问她是否也认识我,我就立刻让你们两个,一起去尝尝坐电椅的滋味!”

        我的天,这不是又恢复了古代“诛九族”的株连罪了吗?一人犯罪,两人同时受刑?看来这位大法官的“光荣秘史”,一定更加精彩得多了!再由此推而广之,不但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应该说,许多“有头有脸”的社会上层人物,在光鲜的大衣底下,可能也还累积了不少人们所“喜闻乐见”的奇闻轶事吧?

        老太太是个阅历丰富的“万事通、包打听”,方圆三百里内的人与事,那能逃得过她的法眼金睛和耳听八方的能耐?与她为邻的“正人君子”们,可得多留点神了。

        这笑话的寓意,换成古人的说法,大概就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了吧?




12.0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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