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4日星期四

富豪“相亲”显霸气!





2009年12月23日,诗华日报国际版《花花世界》栏目,以将近半版的大篇幅,图文并茂地报导了一批富豪“相亲”的新闻。打出的大标题是:“中国富豪相亲门票10万,众美女云集北京‘应征’”!新闻的提纲是:“十万块钱可以做些什么事情?可以买一辆车,可以做投资炒股,可以 …… 有这么一群人,花费十万块钱,只为徴一次婚。21日晚,一场名为‘金玉良缘璀璨京华’的单身派对在北京郡王府酒店举行。出席活动的共43人,其中男士21位,女士22位。”

确是“金玉其外”,不知“内中”又是什么?报道读得人即使不“瞠目结舌”,也必定“垂涎三尺”,口水流个不停。21位男富豪加上22位女富婆云集北京,“豪门夜宴”选对象,“壮举”天下传!

一张入门票值人民币10万元,那又算什么?一位男性参与者说:“我花十万块钱来徴婚,和普通人花一千块钱去徴婚一样,如果能成功,值得!”有钱佬飞扬跋扈的“霸气”十足!一副“老子有钱,要怎么花干你何事?”的神气活灵活现。面对人们“会不会怕被别人认为太看重物质的质疑”时,与会的女士表达了她们的“不屑”;因为那正是她们走向“幸福”的第一步,谁可评论她们的此一“权利”?

富翁富婆挥金如土,是“大唐盛世”(“贞观”还是“开元”?)已敲锣打鼓地重临神州大地?还是诗圣杜甫笔下“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又静悄悄地出现在号称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国度??

千万别来问凡夫俗子,此类需大智慧才能解答的问题。却不知当年抛头颅、洒热血的无数革命烈士所争取的,是否就是如此这般理想的“富有”社会?他们地下有知,也会豪情万丈地拍着胸膛高喊“绝对值得”吗?社会要进步,人民要幸福;但除了追求物质上永无止境的享受外,精神上是否还欠缺些什么?不要真变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1959年6月25日,毛泽东回到阔别32年的故乡——韶山;在七律《到韶山》中,他豪迈地写道:“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1949年的十月,当他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新中国成立时;被关在重庆黑牢里、歌剧《江姐》中的江姐,却正昂首挺胸走向反动派的刑场!告别战友时,她说的是“不要用哭声告别,不要把眼泪轻抛。青山到处埋忠骨,天涯何愁无芳草”。

无数的“江姐”在天亮前夕倒下了,为了什么?眼看今天“富起来”的有钱阔少们“挥金如土”的作风,他们也会骄傲地“笑逐颜开”吗?新社会来的不容易,后来者可不“饮水思源”,谨记历史的教训?

苍天不语,大地无言,你呢?

24.12.2009

24.12.2009

2009年12月12日星期六

人权何在? 正义何在?



(2009年12月13日《诗华日报》)

1948年12月12日,隶属苏格兰近卫军第二营一个排的军人,在吉隆坡以北约20哩的 Batang Kali村庄,屠杀了26名手无寸铁的胶、矿工,充分暴露了当年的殖民主义者是如何地残暴不仁!1970年初,残杀无辜的冷血暴行在国际上曝光,距今又已四十载,事件仍未得平反,看来狡猾的老狐狸实在没有勇气面对残酷的历史事实!整天高喊的“人权”何在?公理何在?人间“正义”又何在??

只要遇害者的沉冤未雪,那披着“绅士”(Gentlemen?)外衣的老狐狸,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掩盖他们那丑陋的尾巴!难道号称“人类文明”的时代,冤比窦娥深的胶工们,也要企盼那“六月飞雪”的一天?!

13.12.2009

2009年12月7日星期一

人生何处不相逢

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犹如在梦中。

那天几位高中老同学相约在一家咖啡店,共进早餐;有位已移居外国的同学,带着他也已移居另一国家的胞弟夫妇参加,平添不少热闹。(他们也都是年逾花甲的银发族了,虽然他们的鬓发未白。)席间,我的老同乡世兄却认出坐在对面的那位“女客人”,就是当年桔子城一家著名餐饮店老板的千金,问我是否也认识?攀谈之下,才知她原来就是当年每天独自骑着脚踏车上下学时,从我校门前经过的那个小女孩!这可能吗,是我老眼昏花,还是岁月不饶人,怎么竟然对面相见不相识?时光匆匆,走过几许春秋;岁月留痕,昔日年方十一二、亭亭玉立的小姑娘,如今已是为人祖母的乐龄人;你能怪我眼力不佳,对不上这眼前人就是当年马路上“惊鸿一瞥”所深埋脑海中的影子?这却正应了老歌《重逢》中的那句感慨:“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犹如在梦中”!

时光倒流回55年前的桔子城。那一年我升上了小镇唯一华文中学的初中毕业班,课室也从原来木材校舍的一楼自动升上二楼,也算是给毕业班的一种“特权”吧?因为教室正面对通往古鲁朴的碎石路(当年民丹市通往内、外地的主干路),可俯视来来往往的车马行人,确是“风景这边独好”!在那一年,我们这些毕业班的“学生哥”,除了忙于应付会考的功课;在课余及午休时间(当年上课是实行全日制),也有了“眼睛吃冰淇淋”的享受。那种感觉,与往年确有些不同;好似苦中有乐,笑声中又有一丝的忧心。白居易的“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不得不背得滚瓜烂熟,要不然会考的语文填充题将如何回答?还好那年头还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又不,背诵到“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时,只怕也要掩卷而泣了。

讲到“眼睛吃冰淇淋”之事,列位看官还得从写作者常喜“舞文弄墨”这一角度去看。写文章的人有时不免加盐添醋,夸大其辞,以激发读者阅读的兴趣。其实,在那民风淳朴的年代,我们那一年龄段的男孩子,多还是喜跟女同学“作对”的“呆头鹅”,懂得什么“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眼睛吃完“冰淇淋”后,顶多是动动嘴,就连“心动”也未必,何来“行动”?不过班上有知情的同学却来打“小报告”,那小女孩可是镇上某酒家出众的诸千金之一;是有刺的红玫瑰,碰不得的!但我们对另一“情资”却更感兴趣,那就是班上有位男同学在邻校念小学时,听说跟那小女孩的一位姐姐很“要好”,我们便整天借此去作弄他以取乐。初中毕业后,此位同学转念英校,数十年来未通音讯;此番得知他们“青梅竹马”,有情人终成眷属,真为他们高兴。听说他们也早已移居大洋彼岸,山重水复,云天阻隔,也只有遥寄问候了。

同是红尘流浪客,“相逢何必曾相识”?我们是“似曾相识”,却又并未“真正认识”。虽然当年念初中时,也常在小女孩的酒家用午餐(五毛钱一大碗的清汤面,便是我的午餐;那大碗上画有一只大公鸡),即使见过面,也没有谈话的机会。如果走在大街上,也一定是擦肩而过;谁又料得到,整整55年后,还有在鹅江畔聚首的机缘?古有“佚名”者,写有《四喜诗》,说的是:“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虽不算真正的“故知”,他乡遇老乡,确也倍感亲切。这样的相逢,也算得“他乡遇故知”之喜吧?

老歌《重逢》唱的是:“相逢又相逢,莫非梦中梦;以往算是梦,人生本是梦。”虽是半个世纪来的第一次相逢,看来这也是似梦人生的另一场梦吧?

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犹如在梦中!

07.1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