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

“猴子兵团”抗美军?




以后骂人“禽兽不如”前,不妨先想想看,自己较图中的猴子,究竟聪明了多少?

到底是“禽兽不如人”,还是“人不如禽兽”;这问题,只怕也不是人类的智力所能解答的了吧?

还是别再骂人“禽兽不如”,方为上策!

另一疑问:抗击美军得靠猴子,不知是人的“智慧”还是“悲哀”?!


30.06.2010

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

“世界工厂”美名扬?



花卉-秋海棠






世界工厂何所恋? 活人可当机器使?
社会主义真正好, 人民利益记心头!


台湾文坛怪杰李大师,曾多次在其电视栏目《李敖有话说》中提到,比台湾大44倍的外蒙古,当年是被蒋介石“出卖”掉的!那结果大家都很熟悉,就是让原本画起来像极秋海棠叶的中国地图,却多了一个无可弥补的大缺口!

看了这则新闻的插图设计后,人们是否又会想起那一叶残缺不全的秋海棠?甚至引起了“浮想联翩”的雅兴?

28.06.2010

2010年6月26日星期六

曲桥弯弯知多少?



曲桥弯弯知多少? 千丝万缕两岸情。
恩恩怨怨何时了, 但问海峡水涟漪!


27.06.2010

“枫叶情”情何以堪?







搔首弄姿叶遮羞, 另类抗议别样情!

26.06.2010

2010年6月24日星期四

待到山花烂漫时











毛泽东作于一九六一年十二月的词,《卜算子•咏梅》: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作者原注:读陆游咏梅词,反其意而用之。)

附陆游原词: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25.06.2010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可怜天下贫家女!









为了赚口饭吃,如此“卖命”高空抹窗?雇主知道吗?若是知道而不加以阻止,良心何在?是她自己想“找死”,怪不得你吧?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将心比心,且看看下面这位人家的“娇娇女”,又是怎么样逍遥快活地过日子:

十七十八好年华, 享受青春莫虚度。
人家卖命抹窗户, 我流口水拍淫照!

分工合作事寻常, 莫怨命运不如人。
羞人答答为哪桩? 奴家还是中学生!


“同人不同命”,此之谓也!信乎?

24.06.2010

2010年6月22日星期二

众人皆醉我独醒!







青团炮打党中央, 事出无奈胆亦壮!
自古忠言多逆耳, 老大发飙乃本性。(有耳不听有何用?不如......)

“沉舟侧畔千帆过, 病树前头万木春。”
今日炮打司令部, 他年锣鼓迎“新生”!

注:特别寄语“新生村”的故交,
赤胆忠心为烂党,敢问“路在何方”?!

22.06.2010

2010年6月21日星期一

“大放厥词”的高手




滥用成语的政客,有时难免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是自以为很高明的“学富五车”者,自己麻木得不感到“痛彻心扉”而已!同样的,擅长替人乱套“高帽子”的政客,时常也会“言多必失”,暴露了自身的肤浅,绝对配不上那“后起之秀”的“光荣”称号!

今天又有此类政客在报上“大放厥词”(借用),抨击某党“代党竞选需签‘卖身契’”,指那是什么“侮辱民主”;说得多么“义正辞严”,义愤填膺!抓住一个“把柄”,便火力全开、大做文章;什么“侮辱民主”啦、“卖身契”啦、“侮辱所有的选民”啦、“出卖民主的灵魂”啦、“出卖国家和下一代的未来”啦、“华小课题是否也成为政治价码”啦、“政治立场是否随着政治的价码而改变”啦 …… 总之,他那“才高八斗”的脑袋里所收藏的最犀利的武器全都搬出来了;一阵口沫横飞“机关枪似”地乱枪扫射下,即使不把你轰得粉身碎骨,也必定是“死翘翘”,一命归天了!问你怕未?真是不得了呀,我们年轻有为的“政坛新秀”!

其实,有必要为政坛“青蛙”之事大动肝火,而借机发表洋洋洒洒、措词激烈却不着边际、语无伦次的“高论”以博“出位”吗?老实说,笔者对有政党想通过“罚款协议”来保党员政治“贞洁”的构想,也是深深不以为然,觉得那是相当可笑的做法。但那跟人们所欲争取的“民主”又有什么关系?倒不如再强调一下“青蛙”的“自由”与“人权”??或者质疑一下此类“罚款协议”在法律上的可行性?

窃以为,“金钱”很容易买得政客的“良心”,却很难绑住他的“黑心”。即使留住他的“身”,剩下的只怕也不过是“行尸走肉”,对党还会有所贡献吗?为了减少“跳槽”事件发生,一个政党只能以“不滥收党员,慎选候选人”做防范;如此而已,难求良方。另一较可行的阻吓办法,便是通过“立法”途径了。每当一个议员跳槽时,有关议席应该立即“自动”悬空;随即进行补选,重新寻求选民的委托!(难道“变了心”的有关议员还有脸辩说他“仍然”拥有选民的“委托”?)如果有人认为补选的费用太大了,“国家2019年就要破产了,哪里还有钱浪费呢”?那就少买几条价值不菲的领带吧!不忙不忙,怎么忘了,这选委会的补选费用不正是那青蛙“跳也跳”所应付的代价吗?(也就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论选举的结果如何,这样的安排对选民而言,总该是公平得多了吧?

诱惑太多,人心善变;“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找完全杜绝跳槽歪风的良方,只怕世上难求。对于愚见,可尊敬的“大人物”们是“置之一笑”呢,还是“嗤之以鼻”?那真是“笑骂由人”,小民又何在乎被人多斥责几次“愚蠢”或“白痴”呢?只要衮衮诸公比我高明多多,那就堪以告慰老怀矣!

末了,说说我对“青蛙”的看法。对此,毫不讳言,本人一向持有“双重标准”。(“青蛙”也有不同颜色,岂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看待?)对于那些真心“觉昨非而今是”而愿“弃暗投明”的“误上贼船”的跳槽者;人们何妨敞开心胸,鼓掌欢迎他的幡然醒悟,回头是岸!不过,对于那些只为个人名利,而甘于背叛选民的“跳梁小丑”;人们又何妨唾弃之如敝屣,将之扫入历史的垃圾桶,让他“永世不得翻身”?还不够“过瘾”的话,也无须踩踏人家的肖像泄愤;就仿效诗人七律《送瘟神》诗中所说的那样好了:

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21.06.2010

2010年6月20日星期日

2010年6月19日星期六

“特色”社会放光芒?





新闻无须详读,只要仔细欣赏那一排排迎风招展的庄严国旗,和那并列着的大胡子人头就够了;包你看得心旷神怡,意气风发!

敢问,此君究竟是“何方神圣”,竟也“榜上有名”?若已成为马来西亚公民,顶多只能称为“大马华裔”;如果仍是“侨居”大马的非公民,那可享受“华侨”身份。姑且当他“华侨”好了,怎么芸芸13亿多人口中选出的“百大杰出人才”,竟然也得用上个“华侨”?这“辉煌60年”,究竟都培养了些什么样的“人才”?确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一个诗巫小镇“出了名”的“特色”人物,竟也成了“辉煌60年”的“杰出人才”;可怜呀“特色社会”的巍巍中华,可怜复可...!!!

19.06.2010

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

雄鸡不啼天也亮!





地契退款视个案, 倒行逆施又一桩!
似此政权特可恶, 雄鸡不唱天也亮!


18.06.2010

“尊重民意”好台阶!




左一句“尊重民意”,右一声“尊重人民抉择”;这话说得有些蹊跷(奇怪),但却很有意思。放在脑中反复“咀嚼”,恰如回甘的橄榄;让你回味无穷,妙在不言中!

既知“不上诉”才是“尊重人民的抉择”,为何当初却扬言“可能提出上诉”?难道不是怀疑计票出了些“问题”,妄想通过上诉来制造“翻盘”的机会?为何那时就不曾想到,那是“不尊重民意”的作法?被失败冲昏了脑袋?

在经过反复的“沙盘推演”后,有人可能对“上诉”的结果,无法稳操胜券,才不得不放弃;却又绞尽脑汁找个“尊重民意”的好台阶,那手法真不愧是“政客”本色了。绕了个大圈子,无非想再往自家的脸上贴金(捞回一些本钱),尽量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尊重民意”的好政客!

说白了,只要挂上“尊重民意”的金字招牌(真是“民意大于天”吗?本人第一个质疑!),“狗熊”也会变“英雄”,值得广为宣传。

政坛新雀,初试啼声;果然“不同凡响”,虽败犹荣!加油加油,善哉善哉。

18.06.2010

2010年6月17日星期四

温情领导又演戏!






演戏人人会, 此官最擅长。
“为官不与民做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


呼吁“企业家善待民工”,还“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农民工”呢,这不是“说的比唱的好听”吗?(为何单单“呼吁”,政府无能“立法”保护工人、农民吗?莫名其妙!)

还是那句话:“为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多做点实事,少演些“泪流满面”的戏吧!

17.06.2010

这回说的有点像话




某报有此新闻标题:“被指任首相时挥霍100亿,马哈迪不诉《独行侠》作者。”还有小标题,“控批评者是懦夫”!

众所周知,马老先生退出政坛后;仍是不甘寂寞,整天在他自己的部落格上批这批那(口水多过茶);恰似“壮士”暮年,雄心不减,精神可嘉。据他自认,藉着在部落格上撰文批评人;不但容易“打发时间”,也可不让“脑筋生锈”;一举数得,何乐不为?由此观之,喜欢批评人的人,被人批评时,能够坦然面对,也就毫不为奇了。

所以,有报道说,他不打算起诉《马来西亚独行侠:在动荡时期的马哈迪》一书的作者巴力维尔(此君胆大包天,竟敢指他在首相任期内挥霍了100亿零吉的公帑),也就不太令人感到意外了。倒是他所提出的理由,很有些令人大跌眼镜。他说:“很多人都支持我控告巴力维尔,但我认为一位政治人物若控告他的批评者,是懦夫的行径。”请仔细听着,那可是“懦夫的行径”!壮哉,斯言!勇哉,斯人!

他还指出,“身为一位政治人物,一定要以平常心去接受及看待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巴力维尔及他的读者可以发表任何看法,国人自会去评定事情的真相 ……不会随便听信别人的话”。如此“胸襟”,若跟那些动不动就告人“诽谤”的政坛小丑、讼棍相比,确是不可同日而语。再跟那只因被人讥为“愚蠢顽固”,便要告人“诽谤”、好让对方倾家荡产的政客比一比,那就更不知要强上千万倍了。该辈若还知反省,午夜梦回,不知是否也将汗颜得“无地自容”?

一路来,本人对马老先生的所作所言,该是“毁多誉少”(有时可能还“不敬”得很);即使在其掌权时期,也未曾像有些人那样“让掌声响起”,马屁拍得特响!姑不论他“不控告人”的背后是否有什么“隐情”,那表面的理由着实令人听了,舒服极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控告的,人家只是指你“浪费”并非“贪污”,而那也只是他个人的“看法”而已(挥霍不挥霍,也不是该书作者说了算。老子有的是钱,花500令吉买条领带,干你屁事?),要控告他什么?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之徒怂恿他打官司,那正是当家的不急,热心的马屁精们却已急得在那里团团转了。丑陋呀,丑陋的众生相!

今天的政坛,出了不少动不动就上法庭控告人的大小政客。这些人,一方面喜欢以“政治化”做挡箭牌;无论是什么课题,只要被人攻击得无法招架时,便赶紧搬出那句“不要把问题政治化”,就一定可以蒙混过关,从未失灵!最可笑的是,有的明明就是“政治问题”,又何来“政治化”?同样的,有些也明摆着是“政治斗争”的玩意,这些政客却总想通过“法庭”来决定是非。人们真有些怀疑,此类整天在政坛泥潭里打滚的政客,到底已弄清楚“政治”是怎么一回事了吗?

诚如马老先生所言,人在江湖(政坛),怎么会没人批评(要说“攻击”、“骂”也不妨)你呢?“要以平常心去接受及看待”呀!如果动不动就“告人诽谤”,整天进出法庭,忙着打官司赢赔偿,还有心思、时间去“为民服务”吗?

古人说得好:“为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老朽却有另一想法,搞政治的人(当然包括当官的)最起码的条件就是要经得起群众或政敌的“骂”;如果动不动就上法庭告人“诽谤”,那不如开个律师楼,专心替人打官司好了,还搞什么“政治”?尤其是当官的,不是说“宰相肚里好撑船”吗?怎么变得一点“肚量”都没有了?作为所谓“安邦定国”之士,他们的心胸可以那么狭窄,而眼中也容不得半粒沙吗?

有个老同学的儿子,虽然不是律师,口才却胜似律师。常常口若悬河,滔滔雄辩;黑的可以说成白,树上的鸟儿也能唱(哄)下来!对法律精通得“瞭如指掌”,对搞政治更是“心猿意马”,跃跃欲试!老朽痴长几岁,便曾以上述自创的“金玉良言”相赠。末了,还加上一句:

老弟呀,大马的政治烂泥潭,苦海无边;若你经不起人骂,早早回头是岸,千万别跳下去啊!

17.06.2010

2010年6月16日星期三

请勿动不动“要我好看”!






今天吃饱没事做,又来抄一则词典的注释,给喜欢“要人好看”的人做个参考。

《好看》:(一)看着舒服;美观:这花布做裙子穿一定很“好看”。
(二)脸上有光彩;体面:儿子立了功,做娘的脸上也“好看”。
(三)使人难堪叫做“要人的好看”:你让我上台表演,这不是要我的“好看”吗?

报章上连连地、口口声声的“给你好看”、“让你好看”,不会也是“要我的好看”吧?无缘无故“要我好看”的话,那真是太多谢了!谢谢,谢谢你这好心人。

16.06.2010

2010年6月13日星期日

“台湾之耻”郭首富




台湾商人,扬威神州(到处设立“血汗工厂”);捞得“台湾首富”,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可怜八十万廉价民工,尽成刀俎上鱼肉!

为谋厚利,铁腕(军事化)管理工厂;为富不仁,也将“青史留名”?留的什么“名”?

深圳富士康连环十二跳,跳动世界,天下震惊!本是得意忘形的“台湾之光”,为何一夜间竟成过街老鼠的“台湾之耻”?暴利受阻,扬言撤资;无奈“鲑鱼返乡”,亦不受欢迎;首富之身,情何以堪!

且来听听一批有良心的台湾学者的心声!

14.06.2010

2010年6月12日星期六

红了“干盘”灭了“干拌”!





请问图中所谓的“干盘面”的“干盘”在哪里??(索性改称“干碗”面是否更“正确”,也更动听些?)





岁月不饶人,转眼白了少年头!初与“干拌面”结缘,该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当我在桔子城念初中时。与其说特别欣赏它的“美味”,不如说更中意的是它的“经济实惠”,三毛钱一盘,就可填饱肚子(绝对用“盘”盛,不像今天那样,有的人嘴说“干盘”,用的却是“碗”!古今不同,此之谓也。进步乎?);更何况那时也没有太多的选择,干拌面却是随处可见,能不“红”得发紫?!

七十年代后期,出国谋生廿余载;归来时,但觉景物依稀,人事已非;就连那吃了几十年的“干拌面”,也不知在何时被何人窜改为“干盘面”了。今天已是满街尽“干盘”,懂用“干拌”的,绝无仅有!从小见大,可见“长江后浪推前浪”,确是“后生可畏”呀!千万别学那多愁善感的女词人李清照,“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要不,就是那“这次第,怎一箇,愁字了得”!

在本月初发表的拙作《政坛小丑的种族论》中,本人除了大力吹捧某政党“干盘改变了,就不是干盘”此一战术的绝顶“高明”外,也顺便谈到了多少年来“干拌”与“干盘”之争。谈是谈了,当时却绝未抱有任何“奢望”,以为会有什么“奇迹”出现。所谓“言者谆谆,听者藐藐”;那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毫不稀奇了。

果不其然,紧接着就有记者在报章上,以大篇幅高喊:“巫补选红了干‘盘’面”,还要“加强形象推向全国”呢!如何“加强形象”呢?自然是“注意卫生,尤其是不要用手去拿肉片”了。再加上两个“大粒人”笑眯眯地吃得津津有味的图片一宣传,要不畅销全国都难!不过,除了上述的推销手法外,是否也该先来个“正名运动”呢?若是“干盘、干盘”地喊个不停,会不会把全国其他地区的同胞都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更兼“发昏章第十一”?此乃野人献曝,若觉刺耳,切莫太过介意,以免伤了贵体。

二三天前,中央电视台“科学教育频道”的《百家讲坛》栏目,有位老教授在谈中国成语的“字字皆有本、句句皆典型”。这里就其中两个例子,略作介绍。据他说,有人把成语“画虎不成反类狗”说成“画虎不成反类犬”,那是大大地削弱了对比的差距,不够味道。该语出自《后汉书•马援传》:“效季良不得,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也。”“狗”指的是佝着身体的“小狗崽”,而“犬”则是指已长大的“大狗”。(“犬”字源自甲骨文,像只直立的大狗。)把一只凶猛的大老虎画成一只蜷缩着身体的小狗,比起大狗来,自然更加荒唐得多了。

另一成语“半面之交”乃出自《后汉书•应奉传》。东汉的应奉记忆力特强,有一车匠曾于门中露半面看他(原文:“开半户,出半面视奉”);数十年后,应奉在路上见到这个车匠,还认识并与他打招呼。事见《后汉书•应奉传》李贤注。虽说当时见到的确是只有“半面”,后来的成语“半面之交”,也就是“见过一面”的意思。(也作“半面之旧”。)有人觉得“半面”看得不够过瘾(或是有些荒唐),就索性把它改成“一面之交”了。

无论是把“狗”改成“犬”,或是把“半”改成“一”;虽然都失去其“本”,有的还改得更糟糕,总算没有乖离它们的原意。但是把原来“干拌面”的“拌”改为“盘”,那是完全扭曲了本来的用意,绝对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创意”!想想看,原来说的是此种面食的制作法,只用猪油搅拌,不搀水,故称“干拌”;怎么却忽然间扯到用来盛面的“盘”是“干”的还是“不干”?不会太过莫名其妙吗?此中“玄机”何在?(不少摊位也在用“碗”了,是否又该改为“干碗”??请指教。)

“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那就更大声些把“干盘、干盘”喊遍全国,甚至全世界去吧!反正如今的社会讲的是“将错就错”没错,然后再来个“约定俗成”;“错”的不也就变成“对”的,天下哪里还有“错误”这个名词?如此万事大吉,皆大欢喜,岂不妙哉?

言尽于此,以后懒得再谈那乱七八糟、莫名其妙的“干盘”了!

12.06.2010

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

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

难得一见“钉子户”



人间多不平, 世上少“猛人”。

11.06.2010

华灯初上街头人





这是“特色”社会的新品种,特别介绍,以广见闻。

“美色”当前,莫谈“非礼勿视”;且喜“食色性也”,谢谢观赏。


10.06.2010

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两岸兄弟情义深





台湾首富财何来? 宝岛工人心了然。
同是社会弱势人, 路见不平一声吼!


10.06.2010

“苹果”的阴影在哪里?







“阴影”在哪里?在心中。

国际品牌“你怎么说”?整天高喊“人权”,暗中却在当剥削廉价劳工的“帮凶”?心中能不有“阴影”?

真该摸摸“良心”了,如果还有的话!

09.06.2010

2010年6月8日星期二

2010年6月7日星期一

“愚蠢顽固”打官司!




现今的一些所谓“大人物”,不但“精通”法律,好像也很担心律师楼生意清淡,动不动就告人“诽谤”,大打官司;有的甚至要对方赔上全部身家、财产,是否“太狠”了些?这“太狠”两个字,是否也将招来另一场的“诽谤官司”??

捧你聪明绝顶、世间少有,你就心花怒放,飘飘然如听仙乐,直上重霄九;绝不嫌人家马屁拍得有些肉麻,还会夸人“搔痒”搔得“恰到好处”,舒服极了!反过来,如有不识趣者胆敢笑你“愚蠢顽固”,那必定是“龙颜大怒”,大发雷霆,非告他个“抄家灭族”的“诽谤大罪”不可,看他以后还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吗?世道人心如此,可悲呀可悲!

其实,有人认为你在某些方面的所作所为不够“聪明”,便指你“愚蠢”,那也只是他个人的“看法”(绝不会“一锥定音”的),并未指责你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伤风败俗”或违法之事,“诽谤”又何在?难道每个人对你的评价都应该是你所喜欢听到的?又聪明、又能干,“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再把那难听的“顽固”也稍微改一改(只要不把“干拌”改成“干盘”就好),你就一定高兴得手舞足蹈,连声“谢谢”不已了?这一来,是否意味着个人自由表达对某些事与人的“看法”,并不属于人们所强调的“人权”之一?那些捍卫“言论自由”的专才又都忙着打“诽谤官司”去了?“自由诚可贵,金钱更可爱”,不是吗?

新闻的最后一段最是“可圈可点”,掷地有声,现抄录如下:

“他特别说明,诉讼行动一切的款项由他个人负责。若输了官司,涂某可以得到他的身家包括国会选区恩奉金、财产及公积金。反之涂某也该付出一样的代价。”

一句“愚蠢”,可真是“价值连城”呀!到底是谁有权做出这样的“判决”,还是这是他们双方私下已达致的“协议”?

如若有人认为笔者胆敢置喙“大人物”的纠纷,不但够“愚蠢”,简直是称得上“白痴”了,那就尽管“白痴、白痴”(那是比“愚蠢”更愚蠢得多的“愚蠢”)地骂个痛快吧,本人绝不会告你“诽谤”的!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宽宏大量”;只是一方面,小人物的“名声”也不是那么值钱;再加上囊中羞涩,哪里有多余的钱陪你打官司、整天进进出出法庭呢?万一输了,不正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何苦呢?(天下有“包赢”的官司吗?若有,倒想试试。)

心中在想,只要我这“白痴”还看得懂人家的“愚蠢”,也就够了,当个这样的“白痴”又何妨?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07.06.2010

大家都来做“傀儡”!




《现代汉语词典》对成语“五十步笑百步”的注释如下:

战国时候,孟子跟梁惠王谈话,打了一个比方,有两个兵士在前线上败下来,一个退了五十步,另一个退了一百步。退了五十步的就讥笑退了一百步的,说他不中用。其实两个人都是在退却,只是跑得远近不同罢了(见于《孟子•梁惠王上》)。比喻自己跟别人有同样的缺点或错误,只是程度上轻一些,却讥笑别人。

人们怀疑,引用此成语的人,是否在承认他们确是“大傀儡”,只不过对方也是“小傀儡”?这一来事情就好办得多了,因为人家既然已经甘愿戴上那顶“傀儡”的帽子(大小倒无所谓);也就不妨手下留情,无须再“穷追猛打”了。

想来要当好“大傀儡”也是件很辛苦的事,那种“奴颜婢膝”的德性,并非人人都能做得到的。至于做不做“小傀儡”,最好让事实来说话,如何?

07.06.2010

2010年6月6日星期日

桂林榕湖夜色美




去年五月游桂林时,也到过榕湖;却是在白天,错过了夜色美景。

报上有此精彩图片,欣赏之余,不免也代为宣传一下。

07.06.2010

2010年6月5日星期六

三个病号来入院




“确保外人闯入”,到底是“让”闯入,还是“不让”?看来还得问发言人是怎么说的了?

又是“无名火”肆虐,“无名火”何其多!此“病人”前此曾专文讨论过,这里就不多说了。

正体的“髮”与“發”,真是那么难分辨吗?说来确是令人难以置信!

真的很不想在报章上,再看到此类“病号”了。

05.06.2010

2010年6月4日星期五

真是“太黑太贪”吗?






“和谐社会”靠什么? 人人安居又乐业。
贫富悬殊日扩大, 官逼民反为哪桩?

工人阶级悲歌多, 农民有冤无处诉。
两大支柱若鬆动, 社会警钟为谁敲??


(真是“又黑又贪”吗?可别说什么“个别事件不足虑”,难道忘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历史的教训,岂可不引以为戒?)

05.06.2010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上海世博馆前八名




日本知名休闲杂志《Flash》周刊,从143个主要展馆中,选出了“记者认为最好的十个馆”。

据介绍,高居榜首的台湾馆,游客可从巨型圆球外观所播放的影片,以及内球720度的全天域剧场展馆画面,体会台湾的自然、历史、文化。而导览解说也有其独到之处。

世博区最热门的沙地阿拉伯馆,因其为游客带来震撼的视觉感受,而排名第二。

中国馆则以外观为东方皇冠形象、展示“清明上河图”等丰富内容,名列第三。

未克前往参观者,就暂且纸上浏览,聊胜于无。

(当然,这只是日本记者的观点而已;所谓“前十名”,只能作为参考。)


02.0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