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星期五

清明过后话“孝顺”





清明时节,细雨纷飞;自然又令人想起杜牧的那首七言绝句《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我不知道一千多年前的清明时分,孝子贤孙们因何“倍感惆怅”,为何首先想起的却是那面杏黄小旗上那个斗大的“酒”字?都说“酒入愁肠”,不是落得个“愁更愁”吗?古人嗜好杯中物,不但诗仙李白不醉写不出好诗;就连诗圣杜甫也是“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的!虽说“酒能乱性”,那乱了的(未加掩饰)或许才是更加真实的吧?(不是说,酒后吐真言吗?)我一直都在怀疑,“当年”喝下的“那杯水”,是否也被加了些什么“催情”的“美酒”,才搞得人“神魂颠倒”,在“马打厝”唱了一整夜的歌?(你有答案吗?)

且不管它,还是来看看今天的一些“孝子贤孙”,又是如何堪与古代的“廿四孝”相媲美的吧。这些“故事”虽也是听来的,却比报章上那些“有闻必录”、“道听途说”的“梦话”要可靠得多;至少不是“鬼话”连篇,听了绝不会让你“毛骨悚然”、寝食难安,甚至“吓出一身病”来,但请放心就是。

多年前有个老妇人家,自忖年事已高,便决定把名下的产业过户给独生子。一切就绪,那“孝顺子”便带老妈到律师楼签字。离开律师办公室时,那“孝子”(为了简单些,就省掉那个“顺”字吧)还很贴心地搀扶着老妈下楼;到得底楼,“孝子”柔声地对老妈说:“妈,您少等,我去把车开过来”!

这一去,那真是“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只留下老妇一个人,守在那里“痴痴地等”!望穿秋水,天上的星星也在眨眼了,盼来的却是那放工下楼来的律师!问明原委,律师二话不说,又掉转头往回走,倒回时手里已拿着那份刚签好的文件!

“阿母,您看好,刚才签的那份契约,我替你把它给撕了”!说着,律师就当着老妇人的面,将那文件撕得粉碎,丢进了垃圾桶!

读者诸君,你说这是个仗义勇为、深有良知、林肯似的律师,还是“有钱不懂赚”的“傻子”呢?也请“各自表述”一番吧!

在另一个城市,有个原本跟儿、媳住在一起的老伯,有一天被赶出了家门,只好就近在组屋的骑楼下铺张破草蓆过夜。一个邻居见了问起,才知道又是“孝子贤媳”干的好事!提起伤心事,那老伯还不小心泄露了一个“惊人的秘密”:“还好存在银行的几万块棺材本,尚未交给儿子”!

谁知这话被躲在门缝后观察动静的媳妇偷听到了,等那邻居走后,那“孝”媳又满面笑容地,把老人家“请”回家“孝顺”去了!

阿弥陀佛,这不是人世间活生生的“百善孝为先”吗?

虽是他人的伤心事,也就点到为止,何须多谈?还是再来温习一下白居易的《慈乌夜啼》吧:

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百鸟岂无母,尔独哀怨深?应是母慈重,使尔悲不任 ……”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万物之灵的人类,自然也懂得什么是“百善孝为先”了。只是懂归懂,最紧要的还是,“行孝须及时”;莫待“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徒留遗憾矣!到那时才来又烧“马赛地”,又寄“智能手机”的;弄不好来个“教我学iPad”,吓掉了半条“年青有为”的小命,何苦呢??(疼你而你又很孝顺他的阿公,竟是那么“可怕”的吗?)

有人说过,“生前一束花,胜过游街几罗厘”,这话值得人们深思。

别谈什么“移风易俗”、“启迪民智”的伟大使命,今天的报章若能不跟着梦话“起哄”,道听途说便来人云亦云地“推波助澜”、在新闻头版大作文章,就已算“功德无量”,善莫大焉!原以为“无冕皇帝”的智商理应“高人一等”,怎么一句“信不信由你”,便把报章“教育民众”的社会责任又推回给读者了?

我真有些不明白,你呢?

只不知两千多年前的至圣先师,可也曾“托梦”给他的七十多代子孙;务必“谨言慎行”,切莫任意批判香江人?!



05.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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