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星期日

“抱得马腿”胜立法!

素以“百善孝为先”的社会,如今却须“立法行孝”,

未免有些悲哀!(行不行得通,又是另一回事了。)

或许这就是一切追求“物质第一”的必然结果吧?

如果能像台湾“抱得马腿”的中年妇人

那么“热情”地对生身父母

我想就不用再去立法了,你说呢?

(何妨请教一下马英九先生,如何才能调教出那么“孝

顺”的子民??)



30.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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