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2日星期四

“无父无母”啥社会?!

是可忍,孰不可忍?



本月十九日诗华日报国际版有则“震撼人心”的新闻,说的是“法国10万人反同性婚姻”!图片说明指出:“巴黎示威者展示的标语牌和气球上,有一男一女牵着两个孩子的手,强调孩子应该是由一男一女所生”!令人震惊的不是十万人的走上街头,而是他们所反对的竟是个倒行逆施、“无父无母”的政府

近年来,打着“人权”的堂皇旗号,同性恋分子已不再偷偷摸摸,而是大张旗鼓地,到处上街示威,又叫又跳地争取他们的所谓“权利”云云。美国不是有七个州已经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吗?那是件好事,但愿他们的同性结婚者越来越多;有一天孙子兵法里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就可以派上用场了。由于社会风气的日益败坏,此类分子的上街叫嚣,已是屡见不鲜,人们也有些习以为常了。为何此番法国人却是反其道而行,把沉默的大多数给逼上街头呢?这就值得我们也来关注一下了。

据报道,游行队伍包括老中青各世代,超越宗教差异;可见反对法国同性恋法案的人,并不仅局限于传统的保守者。游行前的演讲者强调,多年来,因为害怕被指责仇视同性恋,民众都保持沉默,没有走上街头。其实他们并不阻止同性恋者的性爱或是养育他们的子女,而是抗议整个社会结构的被改变

你知道那是什么样翻天覆地的“改变”吗?原来法国的内阁会议在本月七日通过了同性恋者享有建立婚姻关系和领养儿童的权利法案草案。不仅给予同性恋者新的权益,还修改了所有公民的权利。因为法案竟然要取消“父亲”和“母亲”等词,而代之以“家长”!你看,这不是成了名副其实“无父无母”的禽兽社会吗?(其实就连禽兽也还懂得有“父母”之别的!)

法国前参议院主席拉谢说,基本上不能同意左派社会党总统奥朗德提出的同性恋法案,所以要求就有关社会根基的家庭、亲子关系、儿童权、生育药物补助等问题进行辩论。他强调,总统不能因为赢了选举就“为所欲为”!而且还是违反自然、逆天而行的“为所欲为”!!

示威民众表示,民法是社会的基础,不该让“父亲”和“母亲”的字眼消失!想不到,那些所谓左派人士的“进步”,竟在于顺应“前卫”的歪风,在胡搞些“无父无母”的勾当!法国尽可多出几个风流、浪漫的总统,怎么会忽然蹦出个“目无父母”的“同志”政党呢?

还记得两年前的12月15日诗华日报也刊登过一篇惊人的新闻吗?骇人听闻的标题是:“瑞士拟合法化乱伦”!引述英国《每日邮报》的报道,当时瑞士国会正在考虑废除“血亲乱伦罪”,成年血亲之间发生性关系将被合法化!事隔两年,不知瑞士人是否已在享受“乱伦乐”了?在美国加州,每年的六月还被定为“同性恋骄傲月”!是月也,同志们走在大路上无不“昂首阔步”,雄赳赳、气昂昂地,不知羡煞多少走在时代前头的“进步”人士!

有些居心叵测的人,整天在散播世界“末日论”。如果这“世界”指的是我们居住的这个地球,它的高龄已达46亿年,若得与它“同归于尽”,也算“鸿福齐天”了,还担心什么?如果是单指“人类”的灭亡,那我想,只要我们再接再厉,把那些违反自然破坏自然的“胡作非为”继续“发扬光大”下去;那么,人类的灭亡虽不是“指日可待”,也并非“遥遥无期”的了!

信不信就由你,反正我信!

21.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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