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1日星期四

“八卦新闻”人人爱!





《诗华日报》的有关报道。







“八卦”新闻?

如果“子虚乌有”的事,却说得“绘声绘影”、有声有色地令人口水直流,你就戏称之“八卦”可也。但若所言属实,只欠未(或“不”)“公开公布”而已;一声“八卦”,不是太亏欠了那位含羞答答的“女拿督”?而我们一向“正义至上”的大报就连“档案照”也搬出来了,难道你忍心让它去当那路边的小“黄报”?

其实嚒,“大丈夫敢做敢当”,有什么好“害羞”的?为何不向“我们”的杨大哥和他的岳父学学?至于那位好心的“巾帼”,想来也不过要讨几粒糖果吃;举手之劳,又何必加以“苛责”呢?万一又“正经八百”地问起什么“土地法令”之类的事,不就有些“头大”?

“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以后,还是少管些闲事吧?虽然可以暂时疏解一下“拍打桌子”的压力、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那到底不属于“正经”的“问政之道”吧?

我常在想,此类“好事”如果发生在一般人身上;报章是绝对不屑一顾的(深怕浪费了宝贵的版位),岂会图文并茂地大肆报导?

是“同人不同命”?更像是“高处不胜寒”?或许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吧?

无论如何,比起那满殿堂的“乌烟瘴气”,我还是更喜欢此类令人暗暗地、“喜上眉梢”的好“八卦”!只要不“损人利己”,做人又何必那么“假正经”呢?



11.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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