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6日星期二

啄木鸟上博客,好!









知道为什么把大斑啄木鸟的“爱情故事”搬上博客吗?当然是因为图中正好有双正在“交尾”的“恋鸟”!好让假道学家的“高人”看了,呕吐不止!因为“阴魂不散”的“高人”又在留言栏上挑衅我、骂我“Vulgar”与“Folly“了。恕我没详读内容,也未查明是针对哪两篇帖文;就一律加以封杀了,免得玷污了我的博客!很不“民主”,又剥夺了人家“言论自由”的权利,是吗?不过,又是谁叫目中无人的他,在“我的”地盘里撒野呢?!

以前有位网友说得好,“那是他的地盘 …… 即使他想在那里‘打手枪’,那也是他的事……”(对不起,他没有把那个英文字拼完,是我瞎猜的,“Vulgar”就归我!)其实,我又哪里会像假道学家那样,怪他“粗野”呢?相反地,我倒十分欣赏他的“义愤填膺”,对付那一类假冒清高的“高人”(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也只有此种语言才最适合了。只可惜,好像就连这样的“粗话”也听得懵懵懂懂(不够文雅难以领会?),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奈何?

老夫的“豆芽字”懂得不多,害我查遍《牛津高阶英汉词典》才知道“Vulgar”是指“粗野、下流”,而“Folly”自然是“愚蠢”了。明知我的英文水准有限,学贯“中西”的人为何偏好用豆芽字在我中文的博客上留言呢?不怕我误解了他那高深的英语?同样的,我也有些担心,我这难登“大雅之堂”的中文,是否会合他的口味呢?不会闹出“鸡跟鸭讲”的笑话吧?

是的,老夫刚在不久前的文章中提起,绝不会因被人骂“愚蠢”甚至“白痴”而跟人打“诽谤官司”;但那不等于说,遇到攻击时,我会束手受教,而不予以反击的!更不会“左脸被打,再把右脸也送上”。(说的轻松,做到的有几人?)我更相信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别希望我做“圣人”,我只是一粒不起眼的小石头,何必去踩它呢?!

苏东坡《临江仙•夜归临皋》的下半阕是这样的: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餘生。”

老夫年届古稀,却无福效法古人“江海寄餘生”;退休十年来,只能摇摇笔杆子,发发牢骚度日子。一年半前,在“半子”的建议、帮助下,在网络辟了个部落格,除了自己涂涂写写外,有时也把报章上看到自认精彩的新闻、图片上载,与人分享。这一切,既无利可图,也无名可扬,纯粹是藉以“寄馀生”罢了。

我写博客,所幸不必付费,也没向浏览者收费;应该没有什么“物非所值”或“亏欠读者”之说。来者欢迎,没兴趣者也请自便。“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谁也勉强不了谁,谁也没有亏欠谁。我既不卖膏药赚钱,从不搞政治的我也不想宣传什么“主义”;所以绝不愁“门前冷落车马稀”,缺少顾客或支持者!即便每天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照写不误。无他,这只是我“寄馀生”的一部分消遣而已,毫无“名利”可求!既无求,又何所惧?

令我最痛恨的却是,偏有自以为很高明的“好为人师”者,总是伺机扰我清静。整天在那里指手画脚、说三道四,这个不可上网,那个又太过粗野,没完没了!俨然他曾经当过我的“领导”(也就是“头头”,幸好我还没有那种“福气”!)或者他仍是小银行里的“大上司”!到了今天这把年纪,还要整天受他的指挥?不是早就告诉过他,早该找面镜子来照照看了?霉运当头,遇到此种死缠烂打又“高傲”(其前同事语)的“瘟神”,你说晦气不晦气??

其实,我要替啄木鸟宣传的真正原因是,它们是出了名的医治“病树”的“鸟中华佗”,善于为病树开膛破肚,把匿藏在里面的可恶的害虫,毫不留情地统统揪出来,吞下肚去!这世间不正需要数不尽的此类“除害高手”,“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吗?不但是那些刮尽民膏民脂的大鳄鱼,也包括商场上(公司、银行里)以权谋私而大发“不义之财”的贪婪之徒!如此伟大的除害高手,难道不值得我为之宣传一番?顺便欣赏一下它们交尾的精彩镜头(确是难得一见),还可让“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真小人”大喊“Vulgar”,那不是大快人心之事吗??

有人自以为“清高”得很,骂那些“贪官污吏”骂得比谁都凶!(本人自叹弗如)据熟知内情者透露,事实绝不是那么一回事!(内中乾坤,较啄木鸟“交尾”精彩得多!)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注:留言栏依然开放,只不过,欢迎各自观点的论述,谢绝指手画脚的“发号施令、品头论足”。先此说明,免得怪我没有容人“辱骂”的雅量。

05.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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